法学专业方面有关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跟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现状调查以X高校为例方面自考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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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现状调查以X高校为例

一、调研的背景、意义和调查方法

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培养不应当盲从重点本科大学,而应根据地方特色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明确自身发展的定位,主动适应地方对法律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当前,地方高校面临从所谓的“综合性大学”向“应用型大学”的转变,针对法学职业的实践性需求,探索一条优化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路径,具有深远的意义:(1)能有效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地方输送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的基层法律人才;(2)有利于发挥地方高校所在地实习实践资源丰富、地方与高校之间人才对接性强等开展实践性教学的优势;(3)推进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方式转型,适应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美国首席大法官霍尔姆斯曾言:“法律不是逻辑的结果,而是经验的积累”.法学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学教育应当以法学职业为导向,重点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当前大多数的研究都是从技术性规范上进行探讨,而欠缺分析当地优势进行、学生及教师在教与学心理、当前实践性教学困境与瓶颈的调查研究,也没有从法学专业教育与专业建设的整体性进行分析,忽视结合当前地方高校应用型转型路径探索优化法学实践性教学的策略.本项目就是通过对地方院校的法学实践教学现状进行调查,以了解教师、学生与地方的需求,以期能在此基础上探索一条符合地方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发展的道路.

本项目的调研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进行.通过向X高校的已毕业、在校学生和老师发放问卷和微信、电话访谈的方式,收集和整理受访者的意见后,得出本项目的调查报告.本项目截止今天共发放了问卷165份,收回问卷159份,有效问卷159份.问卷共设计13个问题,其中有一个开放式问题.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受访者基本信息:受访者阶段分布均匀

如图所示,受访者主要分布在大一至大四学生中,其中,大三大四人数相当,其中,大四学生占28.3%,大三学生占近22%,大一受访者较少,占比不到10%,还有26.42%的受访者已毕业.

(二)受访者希望从法学实践活动中学有所得

根据我们的调查,受访者都希望能从法学实践活动中学有所得,他们最关注法学实践活动首先能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其次是锻炼法律思维,再次是提高自己人际交往能力和口才能力,使自己变得更成熟,也有过半的学生希望能从法学实践教学活动中巩固法学理论知识,提高司法考试和公的应试能力,增强法律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受访者参加最多的实践活动:模拟法庭、见习/实习

在调查是否参加过法学实践活动时,大部分的受访者都表示参加过,参加过的法学实践活动包括校内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或者法律援助中心、校内的辩论赛、讲座、法律文书比赛活动、校外的庭审观摩、校外实习或者见习、老师组织的校外社会调查等.其中,校内的模拟法庭和校外的见习活动最多参与者,分别占比62.26%和65.41%.此外,将近一半的受访者表示参加过庭审观摩.只有四成左右的受访学生表示参加过老师组织的校外社会调查类实践活动.

(四)收获最大的实践活动:校外的实习/见习

虽然受访者普遍都参加过模拟法庭和校外见习实习,二者参加过的人数比例相当,但在调查“你收获最大的法学实践活动是哪个?”时,受访者则普遍表示走出校外参加实习、见习的效果最佳,收获最大,占将近63%,模拟法庭的效果排第二,但认为通过模拟法庭收获最大的只有14个受访者,只占8.8%.

此外,通过交叉分析发现,虽然大一的受访者多数未参加校外见习和实习,只参加过模拟法庭,因此选择模拟法庭的比例较大,但尽管如此,他们同样认为校外的见习和实习可能收获会更大.尤其是已毕业的学生,他们基本上都参加过主要的法学实践活动,根据他们的体验,约71%的毕业生认为校外实习见习收获最大,其次是庭审观摩(占比17%),如图1所示.

由此可见,虽然受访者所在高校开展了多项法学实践活动,但主要是以模拟法庭和校外实习见习为主.虽然二者参加的人数相近,但受访者表示效果天差地别,受访者更愿意老师带队多参加校外见习实践.

(五)受访者希望增加法学实践课程

总体而言,受访者对本校的法学实践活动并不十分满意,根据调查,有将近七成的受访者认为本校的法学实践活动效果一般,只有23个受访者认为效果很好.

受访者认为本校对法学实践的重视程度并不高,只有两成不到的受访者认为学校是重视法学实践教学的.九成的受访者希望学校增加法学实践课或者实践活动.

(六)法学实践教学效果欠佳的原因及建议

根据调查,受访者对当前法学实践教学并不满意,认为效果欠佳,究其原因,受访者认为实践教学效果不好主要原因有几方面:学校重视程度不足(79.25%),其次是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即教师习惯了传统的填鸭式教学,“重理论而轻实践”,法学实践没被提到应有的高度,第三个主要原因是当地实习基地资源不足,利用率不够等,此外,法学实践课程和课时的设计方面也需要进行改进.

针对上述不足,受访者表示,希望学校能多点组织学生走出校门,提供更多的校外实践的机会,近92%的受访学生选择了该选项.此外,同样希望学校能多开展法学实践比赛或者实践性活动,也可以请校外的法律实务人士来校上课,完善课时考核机制,相应地提高法学实践课程所占分值.大部分受访者都更倾向于到法检和律师事务所三个实习基地学习.

(七)开放题的建议

在开放题“你对本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建议或者意见?”的提问中,受访者针对本校的法学实践教学提出的建议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增加实践的机会,多带学生去实践,体验实践的乐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不要单纯停留在法学理论层面.二是希望教师能在上课时多结合法学实践的例子进行讲解.三是希望学校多多注重法学的教学资源,尤其是实践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培育.第四,学生对法学教师个人提出了建议,希望教师能为学生投入更多的热情,而不能只专注个人在校外的业务,多带学生参与,理论结合实践进行教学.

三、结语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法律职业能力是法律职业者运用所掌握的法学理论知识进行法律实践操作的能力.法律职业能力的内涵与外延相当广泛,主要包括“法律资料的收集与处理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对司法活动进程准确判断和把握的能力、举证质证的能力、法律事务的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和坚守法律职业伦理与规避职业风险的能力”等.“我们应该教授学生如何思考,而不是教授他们思考什么”.在地方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大背景下,当前法学实践教学存在几个大问题:

第一,当前关于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研究,基本上是孤立和分散的,处于自我研究、自我实践的初级阶段.对法学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内涵、不同实践教学方法对人才培养的梯次作用以及相互之间的衔接都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远远未能达到指导实践的高度和层次.针对地方本科法学院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这些院校是为各地方提供各类型法律服务的主力军,承担着为社会提供更多合格乃至优秀的法律实务工作者的重任,其培养的法学本科生更多是服务地方基层、服务艰苦地区、服务西部地区,其卓越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应当是培养能迅速成为我国各地方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地区行业骨干的优秀应用型法律人才.当前地方院校过分注重法学理论课程,而实践教学大多处于附属于法学理论课的地位,不能为法学实践教学理论的形成提供更多的实践平台.

第二,当前很多地方高校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法学实践课程,但效果并不明显.法学实践活动的普遍参与不等于有效参与,很多庭审观摩活动,教师只是负责组织学生前往,但并没给学生安排任务,返校回到课堂后亦没进行交流、分析和评价.模拟法庭体验效果并不显著.学校的模拟法庭很多时候有固定的脚本,好像电影剧本一样,只组织学生分配和扮演不同的角色.并且,一个教师负责一次模拟审判,教师也只能从活动的组织、宏观程序的调配上进行形式上的指导.但是对于案件本身的疑难点、实体问题、辩论技巧、问话技巧、文书写作技巧等方面很难通过一个模拟审判得到真正的训练.可以说,在教学环节上存在很大的分离,现实与理想所要达到的状态有很大的差距.这需要首先确定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准确,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包括找法、释法、用法、交流、写作等能力.明白法学实践活动的局限性,有的放矢.例如文书写作只需要训练常用的重要的那几种,主要的辩论技巧,如何分析法律关系,如果找法,如何解释法律等.模拟案例不应采用固定脚本,应使用尽可能真实的案例,最好是有争议的案例,让学生学会发散自己的思维,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而避免学生只是简单重复他人观点和想法.

第三,高校与当地实务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资源互通方面也有待加强.法律实务部门的许多法律动态运行资源没有得到充分运用,例如真实案件的卷宗材料,庭审程序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长期闲置浪费;而高效的法学教育资源也无法在实务界得到充分共享.我们应探索一条将资源重新整合,将实务界资源运用于法学实践教学的路径.实际上,地方高校法学院系与法律实务部门更容易达成合作,起到良好的互补作用,让高校培养的法律人才满足法律实务的需要,促进资源共享和我国法律事业的发展.

要改变这一现状,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制度保障.借助系统而完善的制度,具体包括长期的实践教学规划,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完整的实践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充足的实践课时与实践项目,可靠的实践环境与设备保障,有效的实践教学评价等.二是转变课程改革和课程教学方法.将原有的以教材为中心,改为以教材为基础,以真实案例为辅助,以庭审录像为参考的多层次交叉课堂,促使学生从单纯的被填鸭式接收知识,到通过自己的思考实实在在理解和掌握知识,学会运用知识.此外,在考核方式和学生成绩计算方式上也应有所改变,要将其在真实案件讨论课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案件的应变能力纳入其考核项目内,作为其中一项需要掌握的能力.三是资源利用.将法律实务界资源引进高校课堂,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同步输送给学生.将原本单一的等学生大四实习阶段走出去实习模式转变为将法律实务界资源引进来与学生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改变传统的先全部完成理论课程再进行实习的模式,转为相互促进,同步协调模式.让实务界的法律人士(例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将其手上正在经办或者已经经办的案件材料或庭审实况录像等纳入学生学习的资料文件,介绍亲手经办案件的经验教训.

参考文献

[1] 廖斌.地方高校培养卓越法律本科人才探析[J].河北法学,2011(12):11-18.

[2] 李晓霖.法学实训课程建设与实践教学改革——基于中美法学实践教学发展的视角[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7(03):33

[3] 郭洁,路军.法学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的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8(09):16.

基金项目:文章为2017年教师教育能力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立项阶段性成果,广西师范类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7JSJYYB14;文章为2018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地方高校转型背景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8JGA247.

作者简介:覃腾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玉林师范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彭本利,法学博士,玉林师范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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