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月亮方面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跟从李继宏译《月亮和六便士》看名著重译类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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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继宏译《月亮和六便士》看名著重译

如果不是因为有关毛姆小说人物的写作,我不会把手伸那么长,关注人家翻译界的事.你又不懂翻译,只管读你的书好了.可周折就发生在这个“读”上——追着那只满世界飘飞的“风筝”,我记住了李继宏.几年前,我是第一批“追风筝的人”,被这部作品猛烈冲击着,最初只瞟了一眼译者,随着这个名字的一骑绝尘,很快生出一种敬仰膜拜——感谢他,把这样一部好看的小说带给国人.

之后的几年,我在并不宽泛的阅读中持续着对这个名字的好感,时而把“风筝”翻出来品咂.更有那么一天,这个名字如火山一样爆出:辞职回家做职业翻译.我暗自点赞:又可以读到更多更美的“风筝”啦!岂知,那份与出版商签订的“李继宏版世界名著新译”计划,竟是重译20种名著.一丝疑问闪过脑际:重译?有必要吗?那些译著怎么啦?再之后,我能记住的关于李继宏的翻译事件有二,最耀眼的光环该算一则消息:2015年4月,法国圣埃克苏佩里基金会邀请李继宏访问巴黎和里昂,并指定李继宏翻译的《小王子》为该基金会“唯一认可中文版”.

第二个事件则与毛姆有关.2016年,我忽然发现,在众多《月亮与六便士》的译本中,又增加了李继宏的“席位”.因这时我已开始写作这本书的人物随笔,眼都没眨就把李继宏版的《月亮与六便士》下单收入囊中.

此前多年,我手里只有一本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傅惟慈老先生翻译的《月亮与六便士》,对傅老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极难撼动,无论故事、人物、语感,在我的心目中,傅老的译本形如“圣旨”.多年来,这本书也被我“蹂躏”得加厚了许多,其中大段甚至能背诵,也正因此我成为铁打的“毛粉”.其时,“青年才俊”李继宏从“风筝”到《小王子》再到《月亮与六便士》一路走来,开始正式进入我的视线.

哈,这本李继宏版的《月亮与六便士》,果然比傅老那本气派得多!全彩包装,封面是硬挺的铜版纸,折叠后将整书箍住,大大的汉字“月亮与六便士”和小小的英文书名在封面右上方,作者和译者的汉字位于封面的左上方,封面下半部一个硕大的头像,极像多年来盛传的高更画像.揭下这层“外衣”,里面是深蓝色硬壳的第二封面,只有英文书名和原作者名字;再往下翻,扉页和目录之后是占了24个页码的译者“导 读”,这才抵达正文.而在书末,译者为本书所加的“版本和注释说明”则有20个页码.

至此,容我提出一个题外话.近些年的出版,特别是名著重译,“外衣”的奢华越发令人“不堪重负”:“外壳”越来越奢靡,封面越来越厚重,腰封越来越花哨,“推荐语”越来越像过去的“大字报”……你想迅速打开整本书一读为快还真不容易,非要像马三立那个相声《祖传秘方》一样,一层层揭开,揭到你没了脾气,也不一定能看到“挠挠”.至今,我的书架上积累了厚厚一摞各种“高档”“外衣”,留之无用却又不忍丢弃,令人纠结不已.我不明白出版商为何如此对一本书大规模“整容”,难道他们不明白读者的目的地首先是正文?哪位读者会因为包装华丽而选择书籍呢?看看前世纪欧洲宫廷舞会上那些盛装的贵夫人吧,衣饰对她们整个人早已“喧宾夺主”,才不管华丽的羽毛能否掩住苍白贫瘠的灵魂.

这版《月亮与六便士》亦然,一层层的像剥蒜头,害得我每次阅读只好把封面“外套”摘掉.由于对情节烂熟于心,急切想知道李继宏重译的“高明”之处,对于这本书我是比对着“速读”的.先说人名.傅老的翻译是“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到李继宏笔下,换一个字,减一个字,成了“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因为这个人名,我在网上查到55个《月亮与六便士》版本想一讨究竟,余钱倒有,但似乎没必要全部买来.恰巧7月中旬我去北京办事,在西站等车时,随意走进一个胶囊般的小书店,在层层排排的书架上,一眼就看到一本书的书脊上印着《月亮与六便士》,凑近一看,译者为田伟华.站在书架前沉吟许久,实在想知道这个“最新”版本的“思特里克兰德”何等模样,抽出看时,塑封,买后才能打开.我心一横,付款!迫不及待地打开,差点被呛到——第一句话就让我大跌眼镜:我们熟悉的主人公成为“查尔斯·史崔兰”.

三本,一下子有了参照.先看语感.傅老的开头是“老实说,我刚刚认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时候,从来没注意到这个人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李继宏译为“坦白说,最早认识查尔斯·思特里克兰的时候,我根本不觉得他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地方……”到田伟华这里,“说实在的,我刚认识查尔斯·史崔兰那会儿,并未发现他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20多万字,不必一一列举,只挑选几个我认为最有比较意义的细节.

第27章,画家施特略夫(统一起见,本文中所引人名皆按傅惟慈译本)把患重感冒的思特里克兰德请到自己家养病,这个霸道的家伙不但霸占了画家的妻子,还强占了画家的画室,原因是思特里克兰德“画室里有别人在的话没法画画”,“我”气愤地怒其不争,且看三个版本——

傅惟慈译:“去他妈的,那是你的画室啊.他应该自己想办法.”

李继宏版:“妈的,那是你的画室啊.他得自己想办法去.”田伟华版:“该死,那可是你的画室啊!他应该自己想办法!”

当我通读了毛姆作品的所有中译本,实难相信格外注重个人形象的毛姆会让自己出此秽语.迄今为止,毛姆传记我读过所有中译本六部,毛姆作品所有中译本也早被我一网打尽,深知毛姆的绝妙在于语言的睿智和戏谑的巧妙结合,恰好对应了西方读者对幽默的内在需求.故而,凭毛姆的人文素养以及行文的一贯表现,把“妈的”加到毛姆身上,恰恰暴露了李继宏对毛姆的一知半解,显然是译者自己的语感在这本书中的折射,是强加给毛姆的,毛姆本身绝非如此.李继宏多次称自己走进了毛姆内心,却在这句口语上暴露了他对毛姆的隔膜.

遍读毛姆的所有作品,毛姆连男作家们津津乐道的性描写都不肯,必须面对时,经常点到为止,你绝不会在他的作品中看到的性场面,却并不妨碍读者感受美好或罪恶的男女情爱,不丑不脏.这一点,绝不像有些男作家还没开头就让男女主人公回到解禁的伊甸园.我并非排斥描写,D.H.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露骨吧,却没觉得丑陋.或许这就是文学的奇特之处,同样的,经由不同作家的文字编织,来到读者面前就有了不同的气味和观感,有的如沐春风,有的则卑劣猥琐.毛姆对性的处理恰恰尊重了人性,那些粗口毫无踪迹,也绝无“此处省略多少字”的拙劣,这也是我对他极为尊重之处.至于一致认为的毛姆讨厌女人,而女人却不可遏止地热爱毛姆,与他的性观点不无关系——在对待性问题上,毛姆的文字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李继宏在翻译这本《月亮与六便士》时,想必挟带了一种强烈的“超越”心结,咬紧牙关,紧抿双唇,必与前译者一较高下.岂知,纵使“去他妈的”,也毫不影响傅老本人的怀瑾握瑜,而李继宏一句粗口却以粗鄙为代价,不惜对毛姆的辱没,在这场与傅老的“PK”中,难免落得沐猴而冠.至少在我这里,胜出是难了.整本书,李继宏的语感给人呈现一个张牙舞爪、脏话连篇、粗俗不堪的毛姆.谁见过这个型号的毛姆呢?毛姆毒舌不假,得罪不少人,但这并不等于他下作.毛姆语言的干净、简洁、寓意深邃有目共睹,抛开他的“同志”倾向,在故事和语言上,毛姆的纯洁干净征服了那些养尊处优的女人,包括极尽挑剔的文学女人,她们在这方面对毛姆心怀敬畏.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用了不少“他妈的”,我反而认为这个用语极为精确地表达了“我”与画家知无不言的朋友关系,轻松,洒脱,恰到好处,符合毛姆冷幽默性格以及历史渊源.这三个字立即让毛姆活了起来,“正是”他平常那副冷眼面世又不失尺度的一贯表情.这一点,傅老的把握精准而无可挑剔.

“我”到了塔西提,住在“鲜花旅馆”(田伟华也译为此,李继宏版为“鲜花酒店”).对于老板娘,傅老译为“蒂阿瑞”,李继宏译为“缇亚蕾”,田伟华则为“提亚蕾”.书中其他人名除了“爱塔”,三个人都有不同译法,比如施特略夫的妻子勃朗什,李继宏译为“布兰琪”,田伟华译为“布兰奇”;画家施特略夫,在李继宏笔下为“斯特罗夫”,而田伟华则为“史特洛夫”……显然,这五花八门的人名,再找一万个人翻译,也会有几千个译法.尽管约定俗成,英文字母仍决定了其对应的汉字的不确定性.记得1981年高考,有一道语文题让填写作家名字,我非常确定地写上“契诃夫”,却把“契”中的“刀”写成“力”.事后,语文老师遗憾地告诉我因此扣掉一分,并说:哪怕写成“气诃夫”都不会给你扣分,外国人名只要读音正确即可.那一年,我的语文总分虽在全校摘冠,这个“契”扣掉的1分仍成为终生的记忆.

当我好奇地把三个版本翻到结尾——

傅惟慈译文: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李继宏译文: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田伟华译文:魔鬼为了达到目的也会引用《圣经》上的话语.他一直忘不了花上一个先令就能在皇家本地牡蛎店买到十三只大牡蛎的那个时代.

三个版本,足够了.我看不出李继宏的“颠覆”“创新”何在,却发现他很懂得“讨巧”.我在这本书里发现他的一个本事——对近义词的高超组合.他的翻译与傅老语义上基本一致,只是用力搅拌近义词,既不须费力费时,又不至于得罪那些顽固的“傅迷”.而田版则啰嗦得多,令人连比较的力气都丧失了.这样的重译不免有“羊头狗肉”之嫌,令人有咀嚼别人刚刚吃过的甘蔗渣之嫌——情节不变,只用人名的变换和少量字词的位置变动,以此刷新自己的“标高”?

如此反复重译,意义何在?这三种译法,后者比傅译高明、精确在哪里?只不过改换了名字的译法,稍微颠倒一下主语和状语的位置.我实在不懂为何要反复重译,因为我们是一个森林大国?读者厌烦了首译?抑或感觉自己的英文举世无双,不重译则淹没了自己的才华?

对于《月亮与六便士》,虽不说傅老白璧无瑕,但别人想超越过去也非易事,不会因改动几个字词一跃攀上珠穆朗玛峰.我知道有些英文高手经常手痒心痒,看到别的译著难免吹毛求疵,就想在重译中一展身手……且看下列数据——

现存50个《老人与海》的译本中有1000多处错误;

现存56个《小王子》的译本中有200多处硬伤;

徐迟所译《瓦尔登湖》里的所有动植物,没有一个译对;

……

口气不小!可是,我把傅老的版本翻烂了也没发现一个错字,而没翻几下李版,却立即发现第46章开头的一个错字——“我先前问过一两个人有没有斯特里克兰的话”,“话”应为“画”.这对于正在试图制造翻译神话的出版商和翻译者来说,不应算是“小事”.再看那些颇能挑动读书人神经的广告式话语,皆出自出版商推出的李继宏系列译作《小王子》《老人与海》《动物农场》等书的腰封和宣传文案,末尾再紧跟一句“让您读到最纯正、最优美、最准确的译文”……出版商想用这样的煽情让李继宏迅速占领翻译界制高点,却给人一种刻意神话天赋、用力过度之痕迹;而这些颇具“挑衅性”的宣传文字又立即引发众多读者的强烈不满,并由此兴起一场针对李继宏上述译著的“打一星(最低星)运动”.上述译著也真的得到了最低评价,不但想象中的阅读始终没出现,反而出版商不得不“用了3年时间渐渐平息李继宏新译本引发的争议”.网上有读者这样评论李继宏:“老的译者一生就译那么几个人,他们是终生做研究……这些都是现代新译者所不具备的,一本书的首译则能更真实的反映出一个译者的水平,所以李继宏要证明自己还是得出几本首译.”

有一段时间,我对“不慌不忙”颇有心得,觉得傅老那一辈翻译家对他们的翻译事业正是“不慌不忙”,无一丝后来者的躁气.必须承认李继宏的翻译才华,倘若多用于首译,无疑会避免重译的失策.像《追风筝的人》,多出彩、震撼!别人再译多少版本我肯定不会再出银子了.读者的时间精力有限,谁会总去比较N个版本呢.再说毛姆,他老人家一生仅长篇作品就写了60多部,就中译本来看,尚有大部分没译过来,我相信许多读者时刻期待诸如《英雄》《主教的围裙》《拓荒者》《原样配方》等等来到中国,我更会在第一时间下单;还有世界上那么多老作家的未译作品,以及新作家的原创作品需要引进变成汉语,你的翻译任务多么艰巨,何必非要盯住别人啃过的“剩馍”不放呢.

李继宏后来的译著,正应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如果做得太好,一不警惕,就会在无意中卖弄起来,于是你就不再那么好了.“风筝”的确把李继宏拽上云端,可“那是过去”.或许“先入为主”是个魔鬼,我有时想,假如我的首读不是傅惟慈而是李继宏呢?假如这个“假如”成立,我想我肯定也会读完这本书,感觉也算强烈,但绝不会像读傅老版本这样一举成为“毛粉”.

“信达雅”的桂冠不是谁轻轻一想就可以摘取的,春风大雅、秋水文章实为一种境界.我为此比较过傅雷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与某省出版社三人合译的两个版本的开头,对照之下,尽管只是字词顺序的颠倒,后者也顿失傅雷版本的美感.后者的重译,如何显示自己超越傅雷呢?诚然,随着人们阅读品位的不断提升,对名著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直接导致名著重译市场的“繁荣”,其实仔细分析,实为浮华.有时需要重视“群众的目光”,真正的读书人绝不会被那些雷人的宣传阵势吓倒.

必须承认,名著重译至少说明这个世界是需要名著的,却也不可否认,名著反复重译之所以成为译者无法抗拒的诱惑,最为根本的还是名利驱动,这直接导致眼下的名著市场饱和,译文难有新的突破,而许多新的、世界前沿的著作,却不一定被及时翻译引进.从长远计,译旧何如译新!一本被反复翻译的名著,情节早已固定,就像一道宫爆鸡丁,主料已定,甲厨师“味精少许”,乙厨师“鸡精三钱”,除非专业食客,大众何以分辨?不具备精湛“厨艺”,只是些微“改良”,等生出了“蹩脚”的垃圾感,再想阻止食客倒胃口就晚了.

关键是,一本书与一道菜的来路与去向大有开阖.一本书,要翻译,要编辑,要用机器印刷,特别是要用N多纸张,在当前极尽奢华的前提下,纸张要求越来越高,森林面积就摆在那里,其“高碳”行为就不是一道菜的乾坤了.对此,著名翻译家许渊冲的见解可谓一针见血:新译应该尽可能不同于旧译并高于旧译,否则,就没有什么重译的必要.眼下重译作品泛滥,译本水平粗糙,这也是像我一样的读者迷恋经典译本拒绝新译本的原因之一.傅雷、傅惟慈、朱生豪、林少华……需要后来者倾其一生攀登他们的高度,新研究新作品的首译才更可能赢得“一剑封喉”,而粗制滥造的翻译往往更易暴露你的“嗜痂之癖”.

冷饭哪有那么好炒?若想巩固自己的江湖地位,非得拿出点真本事,加大首译比重.那种总想证明自己高于经典,“一览众山小”的架势,是否是另一种的虚张声势?经典自有经典之道,与其拾人牙慧,何如制作一只茁壮的新“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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