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硕士论文范文 和教育公平背景下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类毕业论文题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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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背景下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

李新,王莹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威海264209)

摘 要:由于高校贫困生的困难等级认定复杂程度日渐增长,本文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模式进行了系统探究,并设计了一套以个人家庭状况信息、个人在校情况和班级评议三位一体的量化认定体系.

关键词:中国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8-0048-03

基金项目:本文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教育与管理重点课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研究》(IDDA13002006)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新(1978-),女(汉族),山东莱芜人,本科,研实员/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王莹(1978-),女(汉族),重庆市万州区人,研究生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以及大学生入学成本的不断增加,我国高校贫困生的绝对数量以及所占比例也在逐年增长.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高校家庭经济苦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社会各界也越来越多地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在教育公平的大背景下,建立起一套客观、公平、可操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困难程度认定量化体系,是解决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前提.为了深入研究问题,我们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展开调研.为了使调查更具针对性,本次调研设计了面向院系辅导员、贫困生及非贫困生三类群体的不同问卷,共计发放问卷660份,回收问卷615份,回收率93.2%.

一、当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真实性缺失.学生家庭及个人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前提.但由于缺乏普遍使用的信息渠道,高校不得不把学生本人当作其家庭经济信息的主要提供者.[1]我国高校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体主要为高校自主认定和生源地认定两种.高校自主认定即高校相关部门或老师根据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写实表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并以此为据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生源地认定则是由所在地民政部门或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开具相关证明来确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上述两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的主要信息来源均为学生自身,其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调查发现,有31.7%的受访者认为有同学在评选贫困生时故意夸大或隐瞒贫困情况,有68.1%的受访者认为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无法真实反映家庭贫困情况.

2.认定方法较为单一,准确性不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认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从多方面全面地了解评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后进行认定.但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没有宏观的把握认识,没能建立起多维度、多层次、全方位的认定体系,而是往往偏重于某一方面的标准或因素,如仅凭生源地贫困生证明或仅依据班级等.调查发现,30.7%受访学生所在班级采取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仅依靠生源地贫困证明、班级集体等单一因素,其中58.2%的受访学生认为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缺乏公平合理性,不能准确地评定出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学生.

3.认定指标缺乏全面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在全面掌握学生个人及家庭状况的基础上进行,应全面采集学生信息,进行综合考虑评判.目前我国高校对贫困生认定的方法主要是从经济上考虑的.在实践中,绝大多数高校主要依据学生家庭年收入情况、学生在校生活消费水平、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水平、生源地与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四个因素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尽管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相对全面地考虑了可能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类别,但未对这些大类指标进行细分,划定更加详细的认定指标,更无细致的量化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许多可能导致贫困的非经济因素也难以考虑在内.

4.主观因素过多,缺乏客观公平性.由于缺乏贫困生认定量化标准体系,我国高校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普遍采取的方法是工作人员根据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及学生个人申报,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主观认定.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是贫困生认定的基础性依据,但由于监管机制的缺失和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导致许多学生在开具贫困证明过程中掺杂虚假因素,过度夸大家庭困难状况,这便使贫困证明的有效性颇受质疑.

5.信息化程度低,数据处理难度大,不便于动态管理.中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重大,这也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等级的认定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而现行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基本没有实现信息化,依旧需要各类纸质材料作为认定依据.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涉及指标较多,且其贫困因素具有相对动态性,使用原始的数据处理方法难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于动态变化的因素也无法做出及时响应.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对策

1.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诚信教育.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生源地到学生所在高校通力配合,合作完成.整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认定结果的公平性产生影响,因此应当尽快建立全国通行的社会信用体系,实现政府、高校、银行、教育、民政等多部门信息共享,以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管理提供便利.

对于高校而言,首先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使学生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流程,以便使学生申报更具针对性,同时也使学生诚信意识得到增强,提高贫困生认证的准确率.

其次,高校应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学生可以不予发放助学贷款及助学金,对于生活过于奢侈的贫困生可以停止发放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此外,高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选、审批和监督“三权分立”的贫困生认定及管理体系,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并实行部门责任制,加强监管和约束.

2.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动态管理系统.当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面对的主要问题是人数众多、信息量大,难以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管理.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动态管理体系,将贫困生的家庭状况、学生个人在校消费情况以及学生个人受资助情况等信息纳入此管理系统,并对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维护以及增减,确保系统中的学生实时性.

3.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为了尽量避免主观因素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造成的影响,我们提出建立一套综合个人家庭状况、个人情况和班级评议三位一体的量化认价体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有据可依,客观公平.调查发现,65.4%的受访者认为建立一套综合个人家庭状况、个人情况和班级评议三位一体的量化评价体系是较为理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而认为仅依靠单一因素认定贫困生较为合理的仅占受访者总数的12.5%.

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既有可量化因素,又有不可量化因素,因此我们在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定性数据与量化数据相结合.通过大量的调研,我们尽可能多地获取了可能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并进行了指标优化和类别划分,最终确定了由4大类、20小类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见表1).其中A类家庭情况、B类个人情况和C类班级评议情况为认定的主体因素;D类突发情况则作为动态处理因素,以便对各类动态变化的因素做出及时响应.

三、结论

伴随着我国的教育改革所带来的高校贫困生数量增长,如何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管理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和高校的普遍关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是一个长期的问题,解决这个复杂的问题仍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本文从理论上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等级认定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三位一体的量化认定体系.作者期望此项理论研究能为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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